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和方式: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洲明科技”)于2020年3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
2、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上午9:00以现场表决、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曾广军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显示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原计划的项目建设期为十八个月,项目内容包括建立研发专用生产线、研发实验室、三维空间智能交互实验室和 COB技术研发实验室,目前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基于上述情况,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后,拟将“LED显示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LED显示屏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建设期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6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