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和方式: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2、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10月26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曾广军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等法律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进行了认真审核后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0-18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新增为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洲明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不超过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调整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3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经营更有效地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6)。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87)。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