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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关于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02

证券代码:300232 证券简称:洲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0-197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意向协议,是对双方合作的原则性约定,具体合作方式、合作项目和实施细节需另行商议和约定,协议的后续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仅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0年12月1日,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洲明科技”、“上市公司”)与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基于双方长远发展战略的考虑,双方拟利用自身资源,充分发挥各自的技术和业务优势,在业务合作、产品创研、产业推动等多个领域开展强强合作,打造互利互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关系。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479,839.8763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炎顺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

经营范围:制造电子产品、通信设备、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制造电子计算机软硬件;经营电信业务;购销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数据处理;设计、销售机械电器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纸制品、工业气体、工具模具、蒸汽热汽;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承办展览展销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无线电寻呼业务;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含房屋出租);机动车停车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京东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双方有意成立显示联合共创办公室,努力实现产品研发、解决方案及市场推广等全方位的实时对接,集合双方优势资源,联合创新。

2、双方拟在显示器件相关产品领域进行联合开发创新,融合双方的优势技术及产品线优势。

3、京东方拟为公司定制LCD行业应用产品,为公司在城市景观、体育、医疗、教育、智慧会议等领域提供解决方案。

4、双方拟相互给予对方产品、服务的支持和优惠。

5、双方拟在市场营销中相互支持,实现资源互换。双方意向在展会、网站、新闻发布会等宣传渠道中,加入对方的产品与服务的宣传推广。

6、双方拟在现有优势业务间开展合作,将通过产品或服务组合,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增值服务。

(二)合作期限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限为5年。协议到期前三个月,如双方一致认为可以继续合作,可正式续签书面协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有助于公司与京东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发挥各自在LCD、LED应用领域的技术和业务优势,汇聚双方在传统和新型显示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合作共赢。本次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助力公司增强技术实力,拓宽业务市场,对深化公司产业布局和落实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具体项目合作的协议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所涉及事项将由协议双方根据相关规定另行签署具体协议或合同,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在本协议下的具体项目运作,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后实施。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尚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有股数未发生变动。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林洺锋先生2019年自愿追加限售的首发后限售股37,273,380股(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份)将于2020年12月21日限售期满。

公司尚未知悉或接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意向文件。

七、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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