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动超过1%的公告
股东林洺锋先生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1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洺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当时剔除回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3.15%。
2、2021年8月12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1)2021年8月12日,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了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票4,767,345股,林洺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降至33.01%。
(2)2021年12月20日,林洺锋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了个人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3,300,000股。林洺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降至32.71%。
(3)2021年12月21日,林洺锋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了个人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4,530,000股。林洺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降至32.29%。
(4)2021年12月22日,林洺锋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了个人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1,956,596股。林洺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降至32.12%。
(5)2021年12月23日,林洺锋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了个人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10,001,950股。林洺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降至31.20%。
3、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林洺锋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白石二道*********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8月12日 – 2021年12月23日 | |||||||||
股票简称 | 洲明科技 | 股票代码 | 300232 | |||||||
变动类型 | ||||||||||
(可多 | 增加□ |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选)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0 | 被动稀释降低0.14% | ||||||||
A股 | 3,300,000 | 主动减持降低0.30% | ||||||||
A股 | 4,530,000 | 主动减持降低0.41% | ||||||||
A股 | 1,956,596 | 主动减持降低0.18% | ||||||||
A股 | 10,001,950 | 主动减持降低0.91% | ||||||||
合 计 | 19,788,546 | 1.95% |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协议转让 | □ |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 间接方式转让 |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 执行法院裁定 | □ | |||||||
选)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 继承 | □ | |||||||
赠与 | □ 表决权让渡 | □ | ||||||||
其他 |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 总股本比 例(%) | 股数(万股) | 占 总股本比 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36,115.86 | 33.15 | 34,137.01 | 31.2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327.99 | 10.40 | 9,349.13 | 8.5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4,787.88 | 22.76 | 24787.88 | 22.66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上述比例合计数字出现与各分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