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1日在上海市松江区文诚路765号新晖大酒店12楼井冈山厅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0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徐玉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举手表决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在合肥投资建设第二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项目的建设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产能,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公司有必要启动第二生产基地项目建设。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 10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