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3日上午9: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1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上海新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晖”)借款不超过4,000万元,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周转及对外投资。借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三年;借款利率:由双方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按市场化的原则,不高于上海新晖实际融资利率。根据实际使用天数,每季度末支付利息;还款方式:按借款协议约定到期偿还借款本金(最终借款额度及借款期限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上海新晖持有上海新阳股份比例为12.73%,是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