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辞职的公告》,公司监事杨婷婷女士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杨婷婷女士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同意提名张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披露了《关于拟变更监事的公告》(2019-03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张磊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张磊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5月10日
张磊先生简历:
张磊,男,1985 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内蒙古大学金融学学士,中级会计师。2008年7月—2010年5月,中国银行呼和浩特玉泉支行担任客户经理;2010年6月—2012年10月,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担任营业部公司业务主管;2012年11月—2017年6月,华夏银行呼和浩特新城支行担任行长助理/副行长;2017年7月至今,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资本市场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磊先生任职于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