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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77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9日向社会公众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3,288.91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42元。截至2015年10月30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75,592,996.68元,扣除发行费用11,541,218.00元,募集资金净额364,051,778.68元。截止2015年10月3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106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57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87元。截至2019年3月15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32,2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1,762,670.2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220,437,329.72元。
截止2019年3月15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9]00007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募集资金总额584,489,108.40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09,158,897.76 元,其中:公司置换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74,806,378.86元,201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874,327.59元,补充流动资金投入70,000,000.00元;2016度使用募集资金139,493,137.44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0,188,019.41元;2018年使用募集资金9,540,522.59元,2019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38,256,511.87元。
2015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0.00元,于2016年度归还。
2019年3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批准,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人民币51,768,843.25元,其中:
募集资金活期存款专项账户余额为677,167.16元,以通知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51,091,676.09元。2019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合计51,768,8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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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较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扣除已使用金额后余额45,330,210.64元差异6,438,632.61元,其中: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6,439,565.50;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注销包商银行包头高新支行(账户号:600057293)募集资金账户将节余资金及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932.89元转入公司基本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2015年8月,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根据本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于2015年11月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于2019年3月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2019年7月签订的《创业板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包商银行包头高新支行 | 600057293 | — | — | 已销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包头稀土高新区支行 | 49030154740001647 | 364,051,778.68 | 412,265.95 | 活期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包头稀土高新区支行 | 49030167330000038 | — | 29,025,706.89 | 通知存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包头稀土高新区支行 | 49030078801700000280 | 220,437,329.72 | 264,891.21 | 活期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包头稀土高新区支行 | 49030076801200000001 | 22,065,969.20 | 通知存款 | |
中国银行包头市金创大厦支行 | 150860733447 | 10 | 活期 | |
合 计 | 584,489,108.40 | 51,768,843.25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45,330,210.64元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51,768,843.25元的差异6,438,632.61元,系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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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6,439,565.50元,注销包商银行包头高新支行募集资金账户将节余资金及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932.89元转入公司基本户。
三、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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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84,489,108.4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71,266,311.8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09,158,897.7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3500吨新工艺明胶建设项目 | 否 | 253,573,000.00 | 253,573,000.00 | 3,016,890.65 | 230,674,721.32 | 90.97 | 2017-6-01 | 6,606,182.95 | 否 | 否 | |||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52,020,000.00 | 40,478,778.68. | 40,234,755.22 | 99.40 | 2017-6-01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 7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4、年产3500吨明胶扩建至7000吨明胶项目 | 否 | 163,188,100.00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100.00 | 2019-11-30 | 不适用 | 否 | ||||
5、年产2000吨胶原蛋白项目 | 否 | 152,077,700.00 | 110,437,329.72 | 58,249,421.22 | 58,249,421.22 | 52.74 | 2019-11-30 | 不适用 | 否 | ||||
6、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0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740,858,800.00 | 584,489,108.40 | 171,266,311.87 | 509,158,897.76 | 87.11 | 6,606,182.95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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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740,858,800.00 | 584,489,108.40 | 171,266,311.87 | 509,158,897.76 | 87.11 | 6,606,182.95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年产3500吨新工艺明胶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是:受市场需求变化影响及预测价格偏乐观,明胶售价未达到当时预测价格,其次受到下游客户稳定性试验影响,销量未达到预期。2、年产3500吨明胶扩建至7000吨明胶项目、年产2000吨胶原蛋白项目目前处于建设期,尚未投产,未产生效益。3、年产3500吨明胶扩建至7000吨明胶项目进度晚于预期,主要原因是医用胶原水解物项目下游主要客户对产品指标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需要在原有设计基础上进行设备改造升级。4、补充流动资金:因募集资金不足,公司2017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批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1,796,578.86元。 2、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批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3,009,800.00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批准,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已于2016年归还。2、2019年3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批准,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1: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7,792,996.68元,扣减发行费用23,303,888.2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84,489,108.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