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26日以直接送达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与通讯方式结合。现场会议于2019年8月30日上午9:30在包头稀土高新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出席董事7名。独立董事王大宏先生、哈斯阿古拉先生、俞有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郝海青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4、现场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有关议案并进行了表决。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补充确认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董事王军董事长、王富荣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