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下午14:30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兴先生主持。监事会主席周兴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于建华先生、杜学文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单华夷女士列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26日以发送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同意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