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26日以发送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现场与通讯方式结合。现场会议于2021年11月30日上午10:30在包头稀土高新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出席董事7名。董事长王爱国先生、董事刘燕女士、独立董事高德步先生、任斌先生、额尔敦陶克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刘芳先生、王富荣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爱国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有关议案并进行了表决。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议,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系因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根据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在统筹年度审计工作的基础上,经公司综合评估,拟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变更理由充分合理,公司已事先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登记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星期二)9:00-11:30至13:30-17:00。股东可采取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地点及登记材料送达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4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独立意见和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