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6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16:00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聪妮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1-6月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