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瑞丰高财(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保理”)。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编号:2020-099)。
2021年3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准予瑞丰高财(上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注销登记。截至目前,瑞丰保理已注销完成。
瑞丰保理自2016年以来,已停止了商业保理业务的开拓,未实际经营,瑞丰保理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