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5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齐元玉先生主持,会议采取表决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讨论,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MBS抗冲改性剂及工程塑料助剂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MBS抗冲改性剂及工程塑料助剂项目,有利于巩固公司在塑料助剂行业的市场地位,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符合公司既定战略规划。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情请查看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6万吨MBS抗冲改性剂及工程塑料助剂项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