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迪安诊断: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29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0-059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329号迪安诊断产业基地。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陈海斌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0 人,代表公司股份 243,755,942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39.2864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公司股份 201,738,429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32.514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人,代表公司股份 42,017,513 股,占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6.772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

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审议《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3,732,3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0,148,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00审议《关于<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3,732,3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0,148,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00审议《关于<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3,732,3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0,148,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00审议《关于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3,732,3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0,148,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00审议《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3,732,3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0,148,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00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1,658,36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1395%;反对2,097,5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86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

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48,074,7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5.8193%;反对2,097,5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4.18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00审议《关于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3,732,3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0,148,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00审议《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3,732,3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0,148,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00审议《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148,7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0,148,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陈海斌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不计入上述计票总数。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00审议《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3,732,34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含网络投票)股份总数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50,148,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0%;反对2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夏玉萍律师、吴培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5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