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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安诊断: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安诊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1-1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迪安诊断”或“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14号文核准,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428,843股,发行价格为15.48元/股。截至2018年12月27日,募集资金总额为1,074,758,489.6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2,782,480.0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61,976,009.6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ZF1072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根据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披露的《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相关内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51,156.6251,156.62
2冷链物流中心仓储设备技术改造项目19,932.2219,932.22
3医疗诊断数据存储分析应用平台技术开发及设备改造项目23,178.8020,856.80
4诊断试剂产业化项目15,530.2115,530.21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109,797.85107,475.85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11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变更、终止并永久补流的公告》。变更后,公司剩余未完结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杭州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30,457.4630,457.46
2医疗诊断数据存储分析应用平台技术开发及设备改造项目23,178.8020,856.80
3北京迪安医学检验实验室诊断业务平台能力提升项目(新增)5,157.404,641.66
合计58,793.6655,955.92

备注:杭州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为原项目1“诊断业务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及研发项目”的子项目。

截至2022年11月18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94,891.43万元(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资金13,166.40万元(含利息损益)。根据项目在整个实施阶段的资金使用进度,为有效的提高募集资金效率,在确保不影响项目正常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资金进行暂时性补流。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19年2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0年2月14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0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

2、2020年2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 2020 年10月23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0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

3、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9月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0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

4、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11月26日,公司已经将本次暂时性补流中实际使用的37,000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

5、2022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2年11月14日,公司已经将上述暂时性补流中实际使用的11,900万元提前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项目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条件:

1、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始终坚持“服务+产品”一体化商业模式,随着公司在全国实验室布局和主要区域内渠道网络的建成,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营过程中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12个月预计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365万元,进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及核查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明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伟 孔林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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