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宝莱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01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为保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被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工作态度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规模,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1-2023年各年度的营业收入作为业绩考核目标,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2021营业收入不低于11亿元公司当年完成业绩目标100%以上,归属100%限制性股票;当年完成业绩目标80%以上,但不足100%,则归属同等比例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完成业绩目标不足80%的,则限制性股票失效作废,不作归属。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2022营业收入不低于13亿元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2023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数为准。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考核设置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度授出,则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对应考核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2022营业收入不低于13亿元公司当年完成业绩目标100%以上,归属100%限制性股票;当年完成业绩目标80%以上,但不足100%,则归属同等比例的限制性股票;当年完成业绩目标不足80%的,则限制性股票失效作废,不作归属。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2023营业收入不低于15亿元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归属期间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对于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需将认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按照公司规定缴款至公司指定账户,由公司统一办理归属事宜,逾期未缴款视为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未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优

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期间为2021-2023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绩效考核报告,审核激励对象考核结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确定被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及数量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及考核结果确认激励对象归属限售的股票数量。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被考核对象对自己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与人力资源部或证券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资源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考核结果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80%0%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该计划结束三年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