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以通讯表决及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九名,参与表决的董事共九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燕金元先生主持,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办理综合授信业务,额度为人民币30,000万元,期限3年。该综合授信主要用于公司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与公司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银行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银行实际授予的授信额度内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以上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