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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米康: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19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兼人事行政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营销总监的议案》及《关于聘任技术总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变更情况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李华楠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华楠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李华楠先生董事会秘书职务的原定任期为2021年11月19日到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李华楠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李华楠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华楠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8,000股,其辞去职务后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李华楠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诚信、尽职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贺晓静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人事行政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贺晓静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贺晓静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贺晓静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8-85185206

传真:028-82001888-1转8027

电子信箱:hexj@ymk.com.cn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二号

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公司发展需要,孙晶晶女士申请辞去行政总监职务,王倩先生申请辞去技术总监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孙晶晶女士、王倩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晶晶女士为营销总监,聘任魏华先生为技术总监。以上任期均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孙晶晶女士、魏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孙晶晶女士、王倩先生原定任期为2021年11月19日到期。孙晶晶女士辞去行政总监后担任营销总监职位,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0,000,000股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王倩先生辞去技术总监职务后不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仍在公司其他岗位担任工作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60,000股,其辞去职务后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孙晶晶女士、王倩先生二人在行政总监和技术总监的任职期间勤勉诚信、尽职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二人在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1月19日

附件: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董事会秘书兼人事行政总监

贺晓静,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生,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2005年-2016年8月历任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6年11月-2019年4月任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贺晓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贺晓静女士已于2009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营销总监

孙晶晶,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生,本科学历,2006年毕业于英国阿斯顿大学,曾担任英特尔产品(成都)有限公司危机管理专员,2013年任职依米康总经办经理,2015年8月被聘为公司行政总监。

孙晶晶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先生与张菀女士之女,孙晶晶、孙屹峥、张菀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披露日,孙晶晶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为4.57%。孙晶晶女士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技术总监

魏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生,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专业毕业。曾任梅兰长城电子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师;APC架构师、销售;IBM架构师、顾问;施耐德电气信息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华东区技术总监;2017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依米康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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