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01月07日,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2021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已于2021年1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