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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31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2月31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昌华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7楼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3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07,370,1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60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1,850,4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5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5,519,6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1.3522%。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9,295,4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4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9,295,3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432%。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实施一揽子交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362,3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87,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6%;反对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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