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决定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不超过 60,000万元”调减为“不超过59,500万元”。现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调整的具体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1 | 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 | 31,893.95 | 24,500.00 | 24,500.00 |
2 | 高性能特种电缆及组件生产项目 | 10,519.49 | 9,600.00 | 9,600.00 |
3 | 卫星通信终端及电磁兼容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 11,033.71 | 7,900.00 | 7,9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8,000.00 | 18,000.00 | 17,500.00 |
合计 | 71,447.15 | 60,000.00 | 59,500.00 |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事宜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针对上述调整,公司编制了《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将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