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联懋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精密”)、深圳市深越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越光电”)在2019年4-6月份收到大额政府补助资金合计1,738.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 | 获得补助的主体 | 补助项目 | 补助金额(万元) | 到账日期 | 来源依据 | 补助的类型 | 计入的会计科目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1 | 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市工商用电成本资助项目 | 95.00 | 2019年4月15日 | 深圳市工商业用电降成本暂行办法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否 | 是 |
2 |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19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补助 | 180.00 | 2019年4月17日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否 | 是 |
3 | 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市工商用电成本资助项目 | 69.05 | 2019年6月17日 | 深圳市工商业用电降成本暂行办法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否 | 是 |
4 | 深圳市深越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产业专项发展资金-企业技术改造 | 372.00 | 2019年6月21日 | 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19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资助名单(技术改造等4类项目)公示的通知 | 与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 | 否 | 是 |
5 | 深圳市深越光电技术有 | 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 | 1,022.00 | 2019年6月28日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19年技术改造倍 | 与资产相关 | 递延收益 | 否 | 是 |
限公司
限公司 | 提升项目资助 | 增专项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第一批资助计划的通知(深工信投创字〔2019〕135号) |
合计 | 1,738.05 |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上述深越光电获得的政府补助1,394万元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上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星星精密合计获得的政府补助344.05万元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①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上述补助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为1,394万元,取得时先计入递延收益,将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按照该资产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分期计入损益。
上述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且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金额344.05万元计入其他收益。
3、补助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将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预计增加利润总额
344.05万元。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1、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2、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产生的影响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政府补助相关的文件;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