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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科技: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4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深圳市德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32,958,25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44%)的股东深圳市德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在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7月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239,5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86%。

2020年12月14日,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德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懋投资”)提交的《关于计划减持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深圳市德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潘清寿先生持有德懋投资70%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

2、股东持股情况:德懋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2,958,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旧名:深圳市联懋塑胶有限公司)所发行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期间: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7月5日。具体减持时间将遵守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及比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不超过8,239,5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

6、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计划减持股东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德懋投资在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中做出关于股份限售承诺:“本公司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星星科技向本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四、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关于计划减持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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