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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科技:关于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9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8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14日、2020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星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光电”)及其全资子公司广东星星精密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玻璃”)拟与台金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台金租赁”)开展租赁本金不超过1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交易,公司在前述额度内的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融资租赁和银行授信融资事项曁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0年12月28日,广东光电与台金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广东光电以其自有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回租方式与台金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4,000万元,

期限为2年;广东玻璃与台金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广东玻璃以其自有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回租方式与台金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3,000万元,期限为2年。公司在前述额度内的融资租赁事项与台金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广东光电、广东玻璃与台金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项下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自融资租赁合同签署之日起至该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广东光电、广东玻璃为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公司有能力控制广东光电和广东玻璃的生产经营决策及管理风险,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其未就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三、融资租赁合同及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广东光电与台金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融资租赁合同

(1)出租人:台金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人:广东星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租赁标的:自有设备

(3)租赁物转让价款(即融资金额):4,000万元

(4)租赁方式:回租

(5)租赁期限:2年

(6)租赁物的所有权: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于台金租赁,广东光电在租赁期间内只享有使用权。

2、保证合同

(1)债权人:台金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人:广东星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人: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主合同项下债权人的租赁本金总额为4,000万元。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违约金、手续费、损害赔偿金、其他应付款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变(拍)卖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和其它相关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广东玻璃与台金租赁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融资租赁合同

(1)出租人:台金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承租人:广东星星精密玻璃科技有限公司

(2)租赁标的:自有设备

(3)租赁物转让价款(即融资金额):3,000万元

(4)租赁方式:回租

(5)租赁期限:2年

(6)租赁物的所有权: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属于台金租赁,广东玻璃在租赁期间内只享有使用权。

2、保证合同

(1)债权人:台金融资租赁(天津)有限责任公司

债务人:广东星星精密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人: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与债务人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主合同项下债权人的租赁本金总额为3,000万元。

(3)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租金、违约金、手续费、损害赔偿金、其他应付款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鉴定费、变(拍)卖费、公证费、执行费、差旅费和其它相关费用。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33,760万元,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21,147.2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4.33%,均为对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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