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精密”)于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深圳市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19号),深圳精密顺利通过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GR202044205284,发证时间:2020年12月11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深圳精密通过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可连续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鉴于深圳精密自2020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财务核算,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