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1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江岭路6号——行政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69,239,1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 1062%,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68,593,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0387%。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名,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为645,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和列席了会议。
5、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琅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本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69,225,1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8%;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534,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2%;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签订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5,169,12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8%;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534,2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2%;反对14,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萍乡范钛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已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