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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科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3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江西星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星星”)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金融及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不超过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申请融资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5)。

二、担保进展情况

江西星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借款人民币1亿元,公司于近日与北京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为江西星星向北京银行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鉴于江西星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有能力控制江西星星的生产经营决策及管理风险,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同时江西星星少数股东萍乡市汇盛工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方萍乡创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也为江西星星的上述借款提供了担保,江西星星未就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抚河支行保证人: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创新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债务人:江西星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被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人与主债务人订立的编号为0662130的《综合授信合同》(包括该合同及其有效修订与补充),以及该授信合同下订立的全部具体业务合同。

2、被担保主债权(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亿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18,180万元,实际提供担保总余额为332,42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0.45%,均为对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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