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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星: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10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ST星星 公告编号:2021-0105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星科技”)于2021年8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4),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萍乡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2021年9月9日,公司收到临时管理人发来的《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为了后续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需在预重整阶段提前招募重整投资人,制定重整方案,推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提高重整效率。现就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1、为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监督。为使重整投资人了解星星科技的实际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规则、流程等,临时管理人特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2、意向投资人充分理解:萍乡中院对星星科技启动预重整,不代表该院最终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亦不代表星星科技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意向投资人中选后,可能基于各方同意并得到萍乡中院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星星科技股票,成为星星科技的重要股东。

3、意向投资人同意:在预重整阶段所作出的承诺、签订的协议或递交的投资方案等,在星星科技进入重整程序后仍然有效。临时管理人在预重整阶段开展的债权申报审查、审计、评估、债权人会议等程序中形成的债权审查意见、审计评估报告、

会议决议的法律效力及于后续破产程序,当星星科技进入重整程序后,上述意见、报告及决议等仍然有效。

4、临时管理人有权根据预重整的实际情况对本招募公告具体内容(包括相关时间要求及标准等)进行调整,并通过补充公告形式发布。

5、本招募公告由临时管理人负责解释。

二、企业概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5793.6396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54906634T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周江智能制造产业园B1栋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8月19日,星星科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256

实际控制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各种视窗防护屏、触控显示模组、新型显示器件及相关材料和组件的研发和制造,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招募方案

(一)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人注册资金应在10亿元以上,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按约定支付重整计划所需资金。

2、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联合体参与投资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且联合体各组成单位需同时符合上述第1、2项资格条件。

4、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临时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5、意向投资人具有较强的产业布局和资源整合能力,能有效提升重整后的星星

科技市场竞争能力的且意向投资人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社会影响力的全国性企业,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予以考虑。

6、意向投资人应向临时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承诺愿意依照本招募公告参与星星科技重整投资人的遴选,愿意在星星科技进入重整程序后以意向重整投资人身份继续参与星星科技的重整,并按本招募公告与其重整投资文件的约定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及/或提交重整投资承诺。

(二)尽调及投资意向报名

意向投资人如有意愿参与星星科技重整投资人遴选的,自公告日起,最迟应于2021年10月22日18:00前向临时管理人报名,并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成功后,临时管理人将安排与意向投资人签订保密协议。

意向投资人如需临时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之相关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需查阅星星科技的财务审计、债权申报、经营情况等明细资料的,应在报名时一并向临时管理人说明尽职调查意向。临时管理人在意向投资人提交书面需求清单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支持或安排。

若有投资意向或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的,可于工作时间通过如下方式联系临时管理人代表进行咨询: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方式:155 0213 7871

(三)重整投资方案

为依法推进星星科技重整,兼顾债权人、债务人及公司股东等各方利益,确保相关方案得到有效执行,意向投资人应当围绕偿债方案、经营方案以及上市公司现有问题(若有,参考投资人尽调结果)的解决方案制作重整投资方案。在意向投资人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意向投资人出具的重整投资方案,将决定其评审分值,分值最高者中选。

1、偿债方案(占分40分),具体内容及分值安排如下:

(1)偿债金额(占分25分)

意向投资人提供的偿债金额仅指提供给星星科技用以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各类债权的资金,不包括重整过程中涉及各种证照办理、资产权属变更过程中产生的应由星星科技或重整投资人承担的税费等其他交易及经营成本等。

(2)付款方式(占分10分)

意向投资人需明确投资款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多次付款及每次付款的时间和金额。意向投资人应当在重整计划或重整计划草案经萍乡中院裁定批准后最长6个月内付清全款(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在投资协议以及重整计划中予以明确)。

(3)付款能力(占分5分)

意向投资人需提供书面资料证明其履约能力。意向投资人提供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保证偿债资金支付,或直接将偿债资金全额汇入临时管理人账户的,评5分;意向投资人提供足额物保的,评4分;意向投资人提供自有资金证明(如银行流水等)证明其最近三个月自有资金在偿债金额以上的,评3分。其他情况酌情评分,具体分值由评审委员会评定。

2、经营方案(占分30分),具体内容及分值安排如下:

为了确保星星科技在2021年度及未来三个年度内持续盈利,意向投资人需提供相应的经营方案,明确以下内容:

(1)经营计划(占分20分)

意向投资人需明确对星星科技各业务板块未来的经营安排;

(2)业绩承诺(占分10分)

意向投资人应对星星科技2022-2024年未来三个年度的盈利目标作出承诺。

3、中小投资者赔偿的解决方案(15分)

若星星科技因违规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将涉及中小投资者的索赔,意向投资人应出具相应的中小投资者赔偿的解决方案,本项根据意向投资人对于中小投资者赔偿的解决方案的情况进行评定。

4、上市公司现有问题的解决方案(10分)

5、有利于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安排(5分)

为保证各类债权人利益,在上述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外,意向投资人可另行作出有利于各类债权人利益的安排,由评审委员会酌情加分。

(四)重整投资文件的编制

1、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文件,并保证重整投资文件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重整投资文件的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

3、重整投资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体,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

(2)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主营业务收入、总利润、净利润、现金流量等,以审计报告为准;如为联合体,对于以上事项各单位应分别说明)。

(3)重整投资方案。

(4)相关附件,包括: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非法人企业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B.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企业章程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D.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E.意向投资人相关决策机构同意对星星科技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F.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相关附件为意向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受委托人),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意向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文件正文和附件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五)重整投资文件的提交

1、重整投资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重整投资文件应装订成册,封面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2)意向投资人应将重整投资文件一式七份装袋密封。(萍乡中院及临时管理人各留存一份,评审委员会五份)

(3)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时,需提供与投资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到光盘上或存入U盘,与重整投资文件一并密封。

2、提交的时间与地点

(1)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21年11月15日18:00前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

(2)重整投资文件应递交至下列地点,并由临时管理人出具接收凭证,重整投资文件接收凭证应加盖临时管理人公章并由接收人签名。

重整投资文件接收地址:

地址:江西省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人文化宫(朝阳中路辅路,近汇恒小区)2楼

收件人: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收件联系人:吴行焕; 电话:13979976813

3、重整投资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在重整投资文件提交截止前,意向投资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重整投资文件,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临时管理人;意向投资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重整投资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如意向投资人为个人的则由其本人或受托人签名。

(2)临时管理人在收到前述书面通知后,应向意向投资人出具接收凭证,接收凭证应加盖临时管理人公章并由接收人签名。

(3)意向投资人对重整投资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重整投资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后的重整投资文件应按本招募说明书的前述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和提交,并标志“修改”字样。

四、评审规则

(一)基本原则

1、评审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意向投资人;

2、评审以保持星星科技存续和发展、实现星星科技资产价值最大化、切实保护各类债权人权益为目标;

3、如仅有一个意向投资人,且其满足上述招募条件的,则其为中选人;

4、如评审总分最高者,违反本公告内容无法中选,或拒绝与临时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及/或拒绝提交书面投资承诺的,则评审总分次之者自动中选。

(二)评审委员会

本次评审设评审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具体由临时管理人成员代表3名、金融债权人代表1名、债务人代表1名协商确定。评审委员会负责对重整投资文件进行评定。

(三)评审指标

评审委员会从以下几方面对重整投资文件进行评判:

1、意向投资人的适格性;

2、重整投资文件的规范性;

3、重整投资方案(包括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的各项分值。

4、在意向投资人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意向投资人制作的重整投资方案将决定其评审分值。

5、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委员可以进行讨论,但应独立评定分值。每项分值按平均分相加,总分最高者即为重整投资人。

(四)评审方法

1、全部重整投资文件根据临时管理人的通知与安排统一开封;

2、招募和评审工作由临时管理人组织,萍乡中院监督,评审委员会实施,意向投资人应派代表到场;

3、评审过程中,对重整投资文件中需意向投资人确认的事项,评审委员会可当场向意向投资人代表询问,由意向投资人代表做出答复;

4、评审结束后,招募人应当场宣读评审结果,并于3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送达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书。

5、评审过程由公证部门现场监督。

五、重整计划草案的制作

重整投资人确定后,临时管理人将按本招募公告与其重整投资文件制作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星星科技债权人会议决议。如债权人会议部分债权组对部分事项提出异议,临时管理人将征求重整投资人和其他债权组意见并征得同意后对相关事项做进一步修改,将修改后的重整计划草案再次提交债权人会议决议。如债权人会议通过的,该重整计划草案将继续适用于星星科技的正式破产重整程序,由管理人向萍乡中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候任重整投资人招募。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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