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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锻科技: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3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8年,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董事会会议、一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参加。本人秉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在会前充分阅读了资料,为在会议上的表决作好充分的准备,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并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行使表决权。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其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各种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年,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重大事项如: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分配、聘请审计机构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参加了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会议。按照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各专业委员会分别就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达成意见后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委员会意见。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2018年2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2017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18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18年一季度审计工作计划》、《2017年四季度货币资金存放与余额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关于宁波太平洋弱电系统工程的审计报告》,本人对上述事项表示了同意。

2、2018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2017年年度报告》、《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2018年一季度资金存放与余额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18年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本人对上述事项表示了同意。

3、2018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2018年二季度资金存放与余额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18年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18年半年度的报告》、《关于精锻一车间的审计报告》以及《关于宁波电控的审计报告》,本人对上述事项表示了同意。

4、2018年10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2018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2018年三季度货币资金存放与余额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关于精锻二车间的审计报告》和《关于宁波太平洋电控系统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本人对上述事项表示了同意。

四、学习调研及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8年,本人认真学习了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加强自身学习,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同时,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了专门到公司,还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关注了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等;在发表独立意见前,利用访谈、电话、邮件等方式就相关事项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沟通,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形成工作笔录,保证了决策的科学合理性;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忠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行使表决权特别关注于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使信息披露为广大投资者服务,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情况

公司能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信、人员安

排等条件,较好的传递了我们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上级监管部门等之间的信息往来,并且公司管理层主动定期和不定期的召开与独董的沟通会,汇报公司经营和管理情况,支持我们的工作,为我们做出决策提供便利。

七、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8年,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我们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

八、其他事项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2、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2019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关注国家改革发展政策精神,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对公司的制度建设,以及对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同时结合公司发展的产业升级、可持续发展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发表独立意见和相关专项说明,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衷心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能够开拓创新、再创佳绩,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郭民

2019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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