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2〕02016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根据深交所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内容进行了补充及修订,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及其他相关文件。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披露后,公司将通过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同意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江苏太平洋精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