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以微信及书面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到会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晶晶女士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0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