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8月06日以书面及微信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2021年08月1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到会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晶晶女士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等规定编制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状况。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所有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