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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科技: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31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度,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1年度监事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03月29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晶晶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证券等金融产品投资额度的议案》。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04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晶晶女士主持。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05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晶晶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放弃其他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08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晶晶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五)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晶晶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勤勉尽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2021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会认为: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进行了完整的信息披露,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上,关联董事或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生有损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各项内控制度,并且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并执行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在公司发布重大事项公告和定期报告前均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经核查,2021年公司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

三、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2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022年监事会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继续完善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监督管理,加强与董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依法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进行监督,使其决策和经营管理更加规范、合法。

2、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加大监督力度,防范公司经营风险。公司监事会将加强对公司经营决策、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风险及时提示,有效维护公司以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内部学习,注重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公司监事会将加强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特此报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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