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1日以微信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10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费战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均含本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6元/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二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