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天科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7

证券代码:300259 证券简称:新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2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3年4月26日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红松路252号公司二号楼三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6日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84,751,5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9515%。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83,989,1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855%;

(2)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6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6人,代表股份64,932,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94%。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胜利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逐项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153,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5%;反对59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333,6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83%;反对5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153,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5%;反对59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333,6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83%;反对5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7%;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153,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5%;反对59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333,6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83%;反对5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153,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5%;反对59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333,6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83%;反对5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现暂以截至2023年3月29日的总股本1,169,801,516股扣除回购股份9,585,281股后的股份总数1,160,216,235股为基数测算,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6,021,623.50元。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股份总数等原因而

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121,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0%;反对59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301,9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94%;反对5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7%;弃权31,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153,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5%;反对59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333,6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83%;反对5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121,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0%;反对59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301,9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94%;

反对5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7%;弃权31,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121,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0 %;反对59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3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301,9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94%;反对5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7%;弃权31,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8%。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购买非保本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中高风险等级以上的产品应不超过非保本理财产品额度的40%)。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121,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0%;反对6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301,9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94%;反对63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121,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0%;反对63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301,9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294%;反对63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0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衍生品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和以证券、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投资。其中,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4亿元,以证券、指数为基础资产的衍生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091,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8%;反对66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271,9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832%;反对660,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实施进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物联网智能表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实施进度,实施方式由

子公司江苏新天投资建设生产线变更为利用新天科技郑州总部现有生产设备以及适当增加新设备的方式提升产能,实施主体由江苏新天变更为新天科技,实施地点由江苏省无锡(太湖)国际科技园变更为新天科技郑州总部,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06月30日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153,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5%;反对59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333,6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83%;反对5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123,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3 %;反对62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303,6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21%;反对62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7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检测、维修:电子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计算机外部设备及软件,高低压配电设备,节水设备,节电设备,燃气设备,供热设备,光伏项目、风电项目的设计、建设、投资、管理、维护及工程配套服务;光伏和风力逆变器、蓄电储能设备、充电桩设备,电力节能节电设备、电网质量控制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仪表数据采集、存储、

传输系统设备,智能卡产品及软件、智能灌溉设备、机井灌溉控制装置、高低压灌溉成套设备、水文、水资源、环保、排水、气象、墒情、遥感、雷达、农机仪器仪表;物联网技术开发,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开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能源管理系统设计及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智慧水务、智慧燃气、智慧热力、智慧农业、智慧水利的应用系统、应用软件技术开发;数据处理、云计算;地理信息系统工程;通讯工程;互联网信息服务;测绘服务;玻璃钢制品、一体化测控柜、管材的生产与销售;农田水利灌溉设计与施工;喷灌滴灌设备的生产、安装和销售;房屋租赁。(上述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公司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内容为准。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153,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5%;反对59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333,6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83%;反对5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4,153,0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5%;反对59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64,333,67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83%;

反对598,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张尹昇律师、董玮祺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