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建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本人亲自出席11次,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意见请详见“二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部分的表格内容。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调查研究和审议各项议案,并对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良性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作出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对如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独立意见事项 | 意见类型 |
1 | 2023年4月3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的议案》 | 同意 |
2 | 2023年4月3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 同意 |
3 | 2023年4月26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核查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同意 |
4 | 2023年7月27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 同意 |
5 | 2023年8月1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2、《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 同意 |
6 | 2023年8月2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核查公司2023年半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 同意 |
7 | 2023年9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1、《关于拟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同意 |
8 | 2023年12月11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1、《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管提名情况进行了考核,认为都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人员能胜任各自的工作岗位,并且能为公司的发展做出很好的判断与决策。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了历次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外部审计工作予以适当督促,对公司各期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核,对拟聘审计机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审查,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咨询公司的经营情况。
同时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公司未来的发展目标及公司重大投资及决策,对公司发展的规划,公司战略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
2023年,本人除通过参与董事会决策和参加股东大会以外,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积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2023年公司各项报告和信息披露工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它事项
1.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建劳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