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副董事长孙建科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6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904,221,263股比例的0.51%。
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收到了副董事长孙建科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股东姓名
股东姓名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孙建科 | 副董事长 | 18,799,246 | 2.08%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
4、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46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剔除已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51%(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股份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5、股份来源:公司非公开发行持有的股份。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1、参与非公开发行认购时承诺: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之日(2015年7月13日)起三十六个月不得转让。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该承诺正常履行中。
截至本公告日,孙建科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孙建科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孙建科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孙建科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