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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或“保荐机构”)作为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隆华科技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股份公司本部: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中电加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环境保护工程的技术开发、咨讯、服务、管理。

洛阳高新四丰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高纯金属及合金、陶瓷及磁性材料靶材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广西晶联光电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氧化铟锡ITO靶材、IGZO靶材、ITiO靶材、IAZO靶材的开发、生产及销售。

滨海居善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隆华加美节能环保工程(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专业承包、劳务分包。

昌吉市华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的施工。洛阳科博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成材料、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橡胶和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制品、通用零部件、结构性金属制品、绝缘制品的制造及销售及工程安装服务。

湖南兆恒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79.59%股权,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和相关的技术服务。

咸宁海威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72.69%股权,主要从事高新复合材料、船舶结构、船用设备的开发、研制、制造、技术服务、销售。

厦门隆华信科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持有其99.90%权益份额,主要从事受托管理股权投资,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资管理等。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社会责任、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等。

(1)组织架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相关的议事规则和内控管理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对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定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提高运作效率。董事会9名董

事中,有3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担任各个专业委员会的召集人,涉及专业领域的事务须经过专业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以利于独立董事更好地发挥作用。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除了通常的对公司财务和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外,还通过组织对子公司的巡视,加强对各子公司业务监督。三者与公司管理层共同构建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内部控制运行机制。

(2)发展战略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根据《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战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不定期召开,通过认真研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经营发展的建议,提高了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质量,加强了决策科学性,增强了公司的主营业务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3)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指定专职人员对企业经营活动、内部控制制度设计、执行情况及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和处理意见,并定期对控制缺陷改进情况进行跟进,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可直接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报告,确保了内部控制的严格贯彻实施和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4)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健全了人力资源培养、选拔、考核和激励机制,确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人力资源建设,防范人力资源风险。在培养人才方面,通过对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全面提升公司管理能力;对普通员工增加劳动技能和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劳动技能。公司还注意改善员工工作环境、提高员工薪酬待遇、增加晋升提拔的机会,根据员工意愿定期组织员工培训,重视员工个人发展需求,关注员工成长。

(5)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建立健全了公司的质量、环境、安全以及员工权

益保护管理体系和控制流程。公司获得三体系认证资格以来,严格按照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的要求,完成了三体系整合管理手册、程序文件的编制以及各部门管理制度的编写。公司按照文件要求,每年定期组织内审、管理评审及复评,对公司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以及目标指标方案进评价,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规性评价。

(6)资金管理

为准确、安全、合理的使用资金,公司制定和完善了《货币资金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科学确定投融资目标和规划,严格资金授权、批准、审验等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资金活动的集中归口管理,明确筹资、投资、营运等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岗位分离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评价资金活动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公司资金使用符合合理性、效率性、安全性的原则,并为公司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7)采购业务

为满足采购业务的需要,公司制定了《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定》《采购流程管理规定》《采购招标管理规定》等制度加强对采购业务的系统管理,使采购业务流程化、规范化、高效化。通过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及价格综合评估,使供应商之间公平有序竞争,引入准入和退出机制,优胜劣汰确定合格供应商,保证了设备材料质量,降低了采购价格。根据设备材料的类别及单笔采购的金额标准进行划分,相应的采用招标采购、协议价采购、比价采购等不同的采购方式,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采购效率。

(8)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资产管理体系。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安全完整,公司健全了资产管理业务岗位责任制,对资产购置、验收、保管、清查、处置等主要环节进行了有效的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存货管理制度,对存货的验收、入库、出库、保管进行明确的规范,做到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存货的盘点,保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固定资产的采购由需求部门提出采购申请或根据公司决议通过的投资计划采购,申购及采购需要按照制度逐级审批。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对盘点差异分析原因,并进行账务处理,保证账实相符。

(9)销售业务

公司已制订和完善了《营销管理制度》《销售与收款控制制度》等一系列营销制度,对销售与收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了一系列控制措施,包括信用管理、合同管理、报价管理、发货管理、对账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结算管理等,同时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权责,确保销售、发货、收款等各不相容岗位能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10)工程项目

公司下属BT、BOT、PPP项目子公司,在项目工程的招标、造价、建设、验收、运营等环节有完整的控制流程,并均得到了严格的贯彻实施,确保项目工程招标程序合法,强化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机制、保证安全施工、严控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及后续运营、交付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11)担保业务

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完善担保业务政策及相关管理制度,明确担保的对象、范围、方式、条件、程序、担保限额和禁止担保等事项,规范调查评估、审核批准、担保执行等环节的工作流程,按照政策、制度、流程办理担保业务,定期检查担保政策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切实防范担保业务风险。公司没有发生过任何违规担保行为,也不存在大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12)财务报告

财务部是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下属子公司财务部在业务上接受公司财务部的垂直监督管理,定期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报表。公司依据会计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了《财务会计核算管理规定》等财务类管理规定,加强和规范了公司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了会计信息质量,有效支持了经营决策。执行统一的会计政策和财务管理规定,建立起完善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体系。

公司财务部独立并有效运行,各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清晰、权责明确,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公司的会计核算实现了电子信息化,为核算准确性、规范性提供了良好保证。公司会计核算体系确保了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

(13)合同管理

为了规范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建立了合同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使合同的订立、审核、会签与执行各环节形成业务闭合,公司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及用章管理进行检查,确保合同全面有效履行并防范合同业务的风险。

(14)信息披露管理

公司在信息披露管理中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公司重大信息沟通机制,明确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则、披露的主体及职责、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信息传递、审批及披露程序,对信息披露和重大信息内部沟通进行全程、有效的控制,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准确、透明、合规。报告期内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没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15)子公司管理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重点子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派出人员担任,直接参与其具体经营事务的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各职能部门从财务、业务、法务等各个方面,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对口管理,重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需按照规定上报公司审核后方可执行,确保了公司对各子公司的有效控制和管理。

(16)关联交易

公司已制定有《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的规定,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公司明确划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重大关联交易在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披露关联交易时,也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2021年度内,公司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内部控制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风险、资金风险、市场风险、投资风险、供应链风险、质量风险、安全生产风险、人力资源风险、技术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5%

重要缺陷:税前利润的2%≤错报<税前利润的5%

一般缺陷:错报<税前利润的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A、该缺陷涉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C、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D、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A、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一般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B、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重要缺陷。

③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A、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小额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B、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一般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重要缺陷:资产总额的0.2%﹤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5%

一般缺陷: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0.2%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①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

A、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B、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C、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D、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E、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②重要缺陷的认定标准:

A、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轻微处罚;

B、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C、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D、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

E、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③一般缺陷的认定标准:

A、违反企业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B、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C、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D、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E、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公司将继续强化内控管理,完善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建设,并随着经营状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规范,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通过公司自我评价及整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风险管理及内控体系基本健全,未发现对公司治理、经营管理及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缺陷及异常事项。

二、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通过审阅公司会议资料、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从内部控制的环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监督等多方面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隆华科技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隆华科技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斐冲 张烃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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