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5 年 04 月
江苏通光电子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建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刘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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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60,887,712.12 148,302,256.12 8.49%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033,127.38 10,254,605.98 17.34%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9,701,933.36 -61,596,991.27 84.2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0719 -0.4563 84.24%
股)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9 0.076 17.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9 0.076 17.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3% 1.34% 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1.54% 1.34% 0.20%
收益率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1,222,694,815.53 1,202,632,107.04 1.67%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
794,597,832.69 781,298,830.31 1.70%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5.8859 5.7874 1.70%
产(元/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双创人才扶持资金、海门市级科
542,354.13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技项目经费等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562,400.0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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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84.45
减:所得税影响额 59,271.92
合计 -78,633.3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
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
增值税即增即退 998,334.60
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
二、重大风险提示
1、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1)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本公司为海门市国税局认定的残疾人就业单位,全资子公司通光光缆是依法批准的社会福利企业。虽
然享受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系按国家政策有关规定享有,不属于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
减免,公司和通光光缆未来仍存在本身不符合残疾人就业单位的认定条件或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
化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民政部颁发的《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要求,在合适的岗位优先安排
残疾人就业,降低因不能满足福利企业的认定条件而产生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2)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2011年11月8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同
意本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1年起三年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4年10月31日,公司被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
2014年起三年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公司未来存在国家税收政策变化或本身不再符合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条件而不能获得税收优惠的风险。
2009年9月11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批准同
意通光光缆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09年起三年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2年8月6日,通光光
缆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自2012年起三年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光光缆未来存在国家税收政策变化或本身不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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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而不能获得税收优惠的风险。
2014年10月31日,通光强能被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
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4年起三年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光强能未来存在国家税
收政策变化或本身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而不能获得税收优惠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严格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持续加大大专以上学历科技
人员的招聘力度、扩大研发队伍、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降低因不能满足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的各类条件而产生的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通光光缆已开始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相关准
备工作。
2、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本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锭,2012年、2013年、2014年铝锭消耗金额分别占营业成本的30.65%、
33.58%和35.95%。其他原材料包括光纤、镀银铜线、铝包钢单丝、铝杆、不锈钢带、铜等。铝包钢单线、
铝锭、铝杆、不锈钢带、铜的采购价格密切跟随国内市场基准铝价、钢价、铜价波动,因此市场基准铝价、
钢价、铜价波动对本公司盈利的稳定性有一定的影响。
应对措施:在确保产品性能的前提下,严格审核技术设计方案,从设计环节控制产品成本;不断提高
产品生产工艺水平,提高产品合格率,降低物耗水平,缓解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公司稳定盈利的压力;加
强采购、外协环节管理,降低采购成本。
3、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
通光集团持有公司55.19%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张强先生实际控制公司55.19%的股份,为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使其他股东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
应对措施: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得到有效运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
遵守各项承诺,在制定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时充分考虑公司战略委员会及公司广大投资者的分析和建议,
以降低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风险带来的经营风险。
4、核心技术能否保持领先风险
公司2015年新获授权专利3件。目前正在申请17件发明专利、2件实用新型专利,参与起草、修订光缆
部分的国家标准、同轴通信电缆部分IEC标准、电子行业标准和国家军用标准。尽管本公司拥有一流的研
发团队和一批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但是如果本公司未来在技术上落后于竞争对手,不能及时推出满足市
场需求的新产品,将对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不断加强高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积极开展与行业内知名研究机构的合作,消化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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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各类国内外先进技术,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拓宽现有产品应用领域,以降低核心技术被超越带来的经
营风险。
5、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2 年 末 、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分 别 为 443,951,499.72 元 、 405,464,523.25 元 和
514,283,305.08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58%、52.81%和60.02%。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
账款余额可能保持在较高水平。尽管公司主要客户的资金实力强、信用好、资金回收有保障,但若催收不
力或客户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本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坏账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整个销售合同执行过程中应收账款的管理和监控,加大对销售回款率的考核力
度,加强对账期较长的应收账款的催收和清理工作,逐步降低逾期应收账款余额,降低应收帐款回收风险。
6、公司规模扩张导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上市后,公司资产规模迅速扩张。尽管本公司已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经营状况良好,但随着本公司
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在客户服务、市场开拓等方面将对本公司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
的组织结构、管理体系、内部控制有效性和人力资源不能满足资产规模扩大后对管理制度和管理团队的要
求,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提升将受到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良好的人才引入和激励机制,不断引进大量人才,特别是技术、研发、管理、销
售等方面的高级人才,充实公司现有管理团队,并结合企业内部不断完善的培训制度,进一步提高管理人
员素质,逐步建立起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高效管理体系和经营管理团队,以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此
外,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完善子公司管理制度,发挥内部审计部门对子公司日常运作的监督作用,降低经营
风险。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8,146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通光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法人 55.19% 74,500,000 74,500,000
司
张钟 境内自然人 14.74% 19,900,000
中国工商银行-
汇添富均衡增长 其他 1.55% 2,087,102
股票型证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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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肖行昌 境内自然人 1.13% 1,528,602
肖贵清 境内自然人 0.70% 941,104
杨莘 境内自然人 0.67% 908,000
中国农业银行-
东吴价值成长双
其他 0.64% 859,932
动力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
信新利灵活配置 其他 0.62% 835,016
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银新
其他 0.46% 614,793
动力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中银新
经济灵活配置混 其他 0.42% 567,466
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张钟 19,9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9,9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
2,087,102 人民币普通股 2,087,102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肖行昌 1,528,602 人民币普通股 1,528,602
肖贵清 941,104 人民币普通股 941,104
杨莘 908,000 人民币普通股 908,000
中国农业银行-东吴价值成长双
859,932 人民币普通股 859,932
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信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835,016 人民币普通股 835,016
基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新
614,793 人民币普通股 614,793
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银新 567,466 人民币普通股 567,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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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陆家安 564,130 人民币普通股 564,13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说明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股东肖行昌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528,602 股,合计持有 1,528,602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公司股东杨莘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
(如有) 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908,000 股,合计持有 908,000 股;
公司股东陆家安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
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64,130 股,合计持有 564,13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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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末减少30.22%,主要原因是预付材料款及归还银行贷款增加;
(2)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末减少66.80%,主要原因是应收票据背书给下游供应商;
(3)其他应收款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末增加72.54%,主要原因是套保保证金以及国网投标保证金增加;
(4)预付账款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末增加302.90%,主要原因是预付材料款增加;
(5)在建工程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末增加41.39%,主要原因是新增设备尚未安装完毕;
(6)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末减少37.20%,主要原因是预付的设备和工程款结转;
(7)应付票据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末减少39.89%,主要原因是公司应付票据到期;
(8)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末减少41.15%,主要原因是公司2014年计提的未发奖金在本报
告期发放;
(9)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末增加43.31%,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报告期末应交增值税较上年度末
增加;
(10)其他应付款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末增加85.30%,主要原因是应付工程款增加;
(11)衍生金融资产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末增加700,875.00元,衍生金融负债较上年度末减少565,000.00
元,主要原因是套期保值合约公允价值变动;
(12)其他综合收益本报告期末较上年度末增加224.05%,主要原因是套期保值合约公允价值变动。
2、利润表项目
(13)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9.9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应交的税金增加;
(14)销售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7.1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市场推广费较上年同期增加;
(15)资产减值准备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36.9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16)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5.68%,主要原因是福利企业退税。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84.25%,主要原因是销售商品收回的现
金以及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现金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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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1.08%,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投入增加;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35.23%,主要原因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
金增加;
(20)汇率变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16.42%,主要原因本报告期汇率变动。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紧密围绕年度经营目标,以加强内控管理为基础,以开拓市场和研发创新为工作重点,
加强高技能人才引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保持与各相关方的良好协作,从成本、技术、品质上提高公司
产品整体竞争力。2015年第一季度,公司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实现平稳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6,088.77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8.49%;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3.3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34%。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5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重大合同中标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14-027。在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第二批集中招标中,公司中标金额为人民币6109万元。截至报告期
末,中标形成的订单已执行完毕。
公司于2014年7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重大合同中标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14-032。在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第三批集中招标中,公司中标金额为人民币6313万元。截至报告期
末,中标形成的订单正在执行中,尚未执行完毕。
公司于2014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重大合同中标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14-056。在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淮南~南京~上海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输变电工程招标和国家电
网公司2014年第五批集中招标中,公司中标金额为人民币12700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中标形成的订单正
在执行中,尚未执行完毕。
公司于2015年1月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重大合同中标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15-001。在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输电线路材料节能导线第六批集中招标活动、国家电网公司2014年
宁夏宁东~浙江绍兴±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导线、宁夏宁东~浙江绍兴接地极线路导线集中招
标中,公司中标金额为人民币8849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中标形成的订单正在执行中,尚未执行完毕。
公司于2015年2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重大合同中标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15-004。在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输电线路材料光缆第一批集中招标中,公司中标金额为人民币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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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中标形成的订单正在执行中,尚未执行完毕。
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重大合同中标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15-007。在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锡盟~山东1000千伏交流特高压输电线路工程招标中,公司中标
金额为人民币6842万元。截至报告期末,中标形成的订单尚未开始执行。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项 目 1-3月份 上年同期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比例 55.33% 49.79%
年初至报告期末,未出现向单一供应商采购比例超过30%的情形。年初至报告期末前5大供应商与上年
相比,性质结构并无明显变化,公司对单一供应商不存在依赖性,前5大供应商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经
营产生重大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项 目 1-3月份 上年同期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销售总额比例 30.56% 18.06%
年初至报告期末,未出现向单一客户销售例超过30%的情形。年初至报告期末前5大客户与上年相比,
性质结构并无明显变化,公司对单一客户不存在依赖性,前5大客户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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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按照既定的经营目标、策略,有序推进市场营
销、技术研发、内控管理、人力资源等各方面工作,没有发生影响年度经营计划实现的重大变化因素。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之“二、重大风险提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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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
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通光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对其所
通光集团有 2014 年 12 月 31 承诺人遵守了上
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延 2015-06-30
限公司 日 述承诺
长锁定期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张强、张忠、
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江勇卫、薛万
份不超过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
健、陈建旭、
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戴青、黄俊
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
华、林金桐、
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11 年 09 月 16 承诺人遵守了上
刘志耕、毛庆 长期有效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 日 述承诺
传、唐正国、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
王旭光、徐雪
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
平、尤传永、
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张建明、张淑
超过百分之五十。
琴、赵祝平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
所作承诺 1、承诺人不利用自身对通光线
缆的控股股东地位及重大影
响,谋求通光线缆在业务合作
等方面给予承诺人优于市场第
三方的权利。2、承诺人不利用
自身对通光线缆的控股股东地
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通光线
通光集团有 2014 年 09 月 16 承诺人遵守了上
缆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杜 长期有效
限公司、张强 日 述承诺
绝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企业非法
占用通光线缆资金、资产的行
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通
光线缆违规向承诺人及所控制
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承诺人及所控制的企业不与
通光线缆及其控制企业发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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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通
光线缆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
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将
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
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
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不
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通
光线缆利益的行为;并督促通
光线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通光
线缆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
易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承诺人并将严格按照该等
规定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
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通光
线缆章程的规定,督促通光线
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
理有关报批程序。\"
张强先生、通光集团及所控制
的企业将不以任何形式占用股
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资
通光集团有 金、资产。如发生任何资金、 2011 年 09 月 16 承诺人遵守了上
长期有效
限公司、张强 资产占用的情形,通光线缆及 日 述承诺
其控股子公司有权向承诺人按
照占用资金金额每日千分之一
的标准追索违约金。
陈建旭、戴 本人以及直系亲属控制的企业
青、江勇卫、 及下属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
林金桐、刘志 式从事与通光线缆及通光线缆
耕、毛庆传、 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构成或
唐正国、王旭 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
光、徐雪平、 的业务或活动;若通光线缆的
2011 年 09 月 16 承诺人遵守了上
薛万健、尤传 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 长期有效
日 述承诺
永、黄俊华、 则本人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
张建明、张 使受本人以及直系亲属控制的
强、张淑琴、 任何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以
张忠、赵祝 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
平、黄豪士、 与通光线缆或通光线缆的控股
张建明、王国 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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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陈辉 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
活动,或于该等业务中持有权
益或利益;不以任何形式支持
通光线缆及通光线缆的控股企
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通光线缆
及通光线缆的控股企业目前或
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
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
动。
如通光线缆及其控制的公司因
违反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
或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或损
通光集团有 失,承诺人将全额承担通光线 2011 年 09 月 16 承诺人遵守了上
长期有效
限公司 缆及其控制公司的补缴义务、 日 述承诺
罚款或损失,并保证通光线缆
及其控股的公司不会因此遭受
任何损失。
2011 年 3 月 2 日,江苏通能信
息有限公司(原\"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