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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13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9-121

2019年08月

证券代码:300266 证券简称:兴源环境 公告编号:2019-121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职务内容和原因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兴源环境股票代码300266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慧刘慧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望梅路1588号杭州市余杭区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望梅路1588号
电话0571-887711110571-88771111
电子信箱stock@xingyuan.comstock@xingyuan.com

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805,485,518.861,563,215,927.16-48.4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5,782,832.57127,163,335.95-79.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7,247,513.72121,599,803.79-94.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64,698,920.1992,429,507.25-30.0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20.08-7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20.08-7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4%3.32%-2.28%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9,360,304,718.519,349,715,362.720.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2,495,683,491.562,470,534,870.771.02%

说明:2018年7月13日,本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导致总股本由1,042,954,038股增至1,564,431,057股,因此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调整为0.08元/股。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46,25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3.60%369,205,729
兴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10%158,005,112质押158,005,112
韩肖芳境内自然人3.47%54,362,880质押30,864,300
吴劼境内自然人1.99%31,131,88531,131,885质押31,131,885
双兴棋境内自然人1.32%20,596,48620,596,486质押20,596,486
钟伟尧境内自然人1.15%17,933,50417,933,504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其他1.12%17,448,160
沈少鸿境内自然人0.95%14,836,84814,836,848质押4,500,000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聚宝盆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其他0.87%13,616,038
尹桂芳境内自然人0.80%12,564,000质押12,564,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周立武先生与韩肖芳女士为夫妻关系,分别持有兴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73.58%、8.18%的股权,为兴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兴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10%股份,同时韩肖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47%的股份。吴劼女士与双兴棋先生为夫妻关系,分别持股1.99%和1.32%,合计持股3.31%。除上述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刘好芬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1,724,745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日期2019年05月20日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2019年05月21日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刘永好
变更日期2019年05月20日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92)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2019年05月21日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是节能环保服务业

报告期内,国际贸易形势的不确定性带来外部经济环境的复杂多变,金融环境并未明显好转,加之2018年原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平仓风险的持续影响,公司融资难度依旧较大,部分金融机构对公司部分PPP项目贷款的放款节奏缓慢,影响工程推进进度,进一步影响收入增加。随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完成,在新控股股东流动性的大力支持和新一届管理层的努力下,二季度与一季度相比,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局面趋向缓解,经营效益已得到改善,报告期末扭转了亏损的局面,实现营业收入805,485,518.8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8.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782,832.5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9.72%。主要经营情况回顾如下:

1、治理机制新局面,管理架构新调整

2019年4月17日,新希望投资集团协议收购兴源控股所持公司23.60%股份过户完成;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至此,新希望投资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刘永好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李建雄先生为董事长和聘任颜学升先生为总经理的议案,新的治理机制形成。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新的经营班子全面高效地梳理了业务情况,重新优化公司组织管理架构,围绕主业打破管理瓶颈,设立SPV管理部、经营管理部、数字科技部、投资发展部,强化公司对子公司财务、人力及项目的集中统一直线管理,充分利用信息化、数字化的手段实现集团化集中管控,专业子公司负责具体经营目标的完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资源调配,最大限度提高经营效益。

2、强化资金管理,保障业务发展

受行业特点影响,公司主营业务需要一定量的资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极度重视现金流问题,成立应收账款催收专项行动小组,组织子公司对应收账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按照回收可能性仔细研判,把催收责任落实到每个子公司,并补充法务人员,业务、成本、审计、财务部门全力配合,定期跟进催收结果并进行奖罚。对于已完工的项目,及时组织人员开展工程审计验收工作,以便快速回笼资金。另一方面,对各子公司财务进行集权管理,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现金流量管理体制,资金统借统贷,统一调配,资金使用与资金回收挂钩。在融资方面,控股股东给予借款支持,关联方提供保理融资业务,及时满足了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投资建设上,严抓工程款的审核,将现有资金优先用于管理规范、回款有保障、建设周期不会受影响的项目。成本费用上,新设经营管理部统一集中招标、采购,母子公司的运营组织和职能进行梳理优化,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开支,实现降本增效。

3、项目得到有效管控,市场稳步开拓

鉴于公司存量PPP项目较多,项目公司分布全国各地,管理半径大,沟通成本高,项目公司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项目融资进度、工程推进进度。报告期内,公司新设SPV管理部,全面梳理项目的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对重点项目开展过程成本审计,针对每个项目制定有效的管理方案后调配增加人手派驻现场跟进解决,对于融资没到位的项目、施工条件不成熟的项目与业主方积极协商推进或改善措施,视项目情况进行“瘦身”谈判,存量项目得到有序推进。业务拓展方面,以建设周期短、回款快的现金流、EPC项目为主,重点跟进当地政府偿债能力、财务承受力、信用政策良好并且管理规范的PPP项目,并建设全方位业务流程风险控制体系,由业务、法务、审计三部门合力开展全面风险识别与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工作,将风险管理融入到业务流程中,市场开拓稳步推进。

4、组建新团队,谋划新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优化人员结构,内部提拔了一批年轻干部,外部引进了一批专业人才,组建了一支经验丰富、充满斗志力的“中青结合”新团队,为打造专业化的集团管理体系和业务运营体系不断储备人才。另一方面,组建投资发展部,基于现有成熟的水环境治理和园林建设经验,积极研究固废回收处理、国家储备林建设、养殖粪污处理等生态环境治理领域,以期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谋划新的发展方向。

下半年,公司将立足环保和生态修复领域,继续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强统筹协调,以信息化、数字化、科技化建设为抓手,狠抓工作落实,借助新希望投资集团的资源优势、平台优势,发挥新一届管理层的管理优势,积极寻求与新希望集团旗下农牧、地产等相关业务的协同发展,开拓畜禽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循环利用、地产景观绿化等项目,积极投身乡村振兴、长江大保护、美丽浙江建设,努力使公司实现收入和利润的稳步增长。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于2019年1月1日执行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以下企业会计准则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修订)》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修订)》(“准则7号(2019)”)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准则12号(2019)”)

a、财会[2019]6号

本集团根据财会[2019]6号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2019年中期财务报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变更了相关财务报表列报。相关列报调整不影响比较期间的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项目。

2018年12月31日受影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

本集团:

项目调整前调整数调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472,511,048.51-1,472,511,048.51——
应收票据——2,273,490.002,273,490.00
应收账款——1,470,237,558.511,470,237,558.51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2,579,610,400.10-2,579,610,400.10——
应付账款——2,579,610,400.102,579,610,400.10
合计-

本公司:

项目调整前调整数调整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9,758,194.71-9,758,194.71——
应收账款——9,758,194.719,758,194.71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74,217,970.48-74,217,970.48——
应付账款——74,217,970.4874,217,970.48
合计-

b、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了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基本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分类类别。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本集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2019年1月1日)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进行追溯调整。本集团未调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将金融工具的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年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以按照财会[2019]6号规定追溯调整后的2018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为基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2019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参见《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附注五、35(3)。

c、准则7号(2019)

准则7号(2019)细化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的适用范围,明确了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和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并规定了两个时点不一致时的会计处理方法,修订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时的计量原则,此外新增了对非货币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的披露要求。

准则7号(2019)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再进行追溯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d、准则12号(2019)

准则12号(2019)修改了债务重组的定义,明确了该准则的适用范围,并规定债务重组中涉及的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适用金融工具相关准则的规定。对于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准则12号(2019)修改了债权人受让非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的计量原则,并对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中产生的利得和损失不再区分资产转让损益和债务重组损益两项损益进行列报。对于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准则12号(2019)修改了债权人初始确认享有股份的计量原则,并对于债务人初始确认权益工具的计量原则增加了指引。

准则12号(2019)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规定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再进行追溯调整。采用该准则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末相比,本期合并范围新增夏津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鸿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管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源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源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陕美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兴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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