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闲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源环境”)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闲置房产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水美”)拟将其持有的暂时闲置房屋出租给杭州恒轩电脑工程有限公司,房屋租赁期5年,合同总金额390,978.51元,前3年年租金为75,673.26元/年,第4年年租金为79,877.33元/年,第5年年租金为84,081.40元/年。
除本次交易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出租房屋产生的利润合计5,391,124.15元,与本次交易产生的利润累计达到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出租人 | 承租人 | 租赁合同起止日期 | 连续12个月产生的利润(元) |
1 |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虎哥环境有限公司 | 2019年9月10日-2021年9月9日 | 1,427,647.86 |
2 |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兴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20年4月1日-2022年3月31日 | 90,311.47 |
3 | 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浙江华仕管道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11月10日-2020年11月9日 | 28,437.66 |
4 | 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杭州找票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5月1日-2020年4月30日 | 351,562.22 |
5 | 浙江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13年3月1日-2023年2月28日 | 2,800,293.78 |
6 | 浙江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中心 | 2017年2月25日-2022年2月24日 | 97,046.73 |
支公司 | ||||
7 | 浙江源态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杭州鑫毅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2019年4月27日-2024年4月26日 | 169,463.00 |
8 | 其他小额租赁合同 | 426,361.42 | ||
合计 | 5,391,124.15 |
注:上表中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杭州中艺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源态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疏浚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恒轩电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桂芬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1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52号1408室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办公自动化设备,通信设备(除专控),打印机配件、耗材;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交易对方与公司及浙江水美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浙江水美本次出租的房屋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252号伟星大厦14A室,建筑面积115.18平方米,权证编号:杭房权证西移字第0005078号。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出租人: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承租人:杭州恒轩电脑工程有限公司
2、租赁期限:房屋租赁期共5年
3、租金:
前3年年租金为75,673.26元/年,第4年年租金为79,877.33元/年,第5年年租金为84,081.40元/年。5年租金合计为390,978.51元。
4、支付方式:
承租人采用银行汇款方式进行支付,押金6,306元,5年租金共分10期进行支付,每次支付6个月租金。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承租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如数返还给承租人。
5、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确的约定。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将暂时闲置的房屋进行出租,有利于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并能够获取相应的租金收益。本次交易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交易价格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