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1月6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建雄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放弃认购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情况为:激励对象由70人调整为59人;授予数量由17,510,000股调整为17,1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关联董事李建雄、杨芳、方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同意以2021年1月11日为授予日,向59名激励对象授予17,100,000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联董事李建雄、杨芳、方强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021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8,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具体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闲置房产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水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暂时闲置房屋对外出租,房屋租赁期5年,合同总金额390,978.51元。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闲置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变更的议案》
公司拟就参股公司浙江华仕管道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管迈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重新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该转让将造成公司14,681,606.73元投资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参股公
司股权转让协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李建雄、张明贵、杨芳、方强、盛子夏、王宇航、李丹、路加、赵勇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