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7 | 证券简称:尔康制药 | 公告编号:2020-069 |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7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0日(星期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工业园北园开元大道工业路一号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帅放文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6名,所持(代理)股份1,090,527,30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871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7名,所持(代理)股份1,086,973,7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2.699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名,代表股份3,553,59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723%。
(4)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4人,代表股份总数为4,003,29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941%。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90,010,7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6%;反对51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4%;弃权0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86,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956%;反对5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044%;弃权0股。
2、《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090,010,7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6%;反对51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4%;弃权0股。表决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86,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956%;反对5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044%;弃权0股。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90,010,7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6%;反对516,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4%;弃权0股。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86,6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956%;反对51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044%;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