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2021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1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1年上半年,公司发生的担保行为均为给子公司提供担保,且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根据被担保人的情况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