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未开庭审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84,889,486.28元
? 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涉及的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金额。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建光电”)于近日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涉及3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涉及金额共计人民币84,889,486.28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 股权转让纠纷案1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肖连启被告: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原告的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将上海励唐营销管理有限公司18%的股权退还给原告,并回转登记至原告名下,原告同意向被告退还联建光电股票3,799,148股,按照起诉之日止的市值约为人民币15,614,498.28元。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3、诉讼事实:
2015年11月20日,原告与被告及第三人共同签订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并于同日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了被告以现金及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原告及第三人持有的上海励唐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合计100%的股权。现双方就合同履行问题产生纠纷,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 股权转让纠纷案2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新余市风光无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告: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原告的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以36,400,000元的价格将山西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50%的股权退还给原告,并回转登记至原告名下。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3、诉讼事实:
2015年11月20日,原告、太原市瀚创世纪文化传媒中心(有限合伙)、新余市德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被告共同签订《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并于2016年1月21日又共同签署了《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补充协议》,约定了被告以现金及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原告及第三人持有的山西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计100%的股权。现双方就合同履行问题产生纠纷,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 股权转让纠纷案3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一:樟树市佰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原告二:李波
被告:深圳市联动户外广告有限公司
2、原告的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以32,874,988元的价格将上海成光广告有限公司81%的股权退还给原告一,并回转登记至原告一名下。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诉讼事实:
2016年6月8日,两原告及樟树市润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李涛、刘赟与被告共同签订了《关于上海成光广告有限公司之投资协议书》,并于2016年6月17日签订了《关于上海成光广告有限公司之投资补充协议书(一)》,又于2016年8月3日签署了《关于上海成光广告有限公司之投资补充协议书(二)》,约定了被告先以人民币2,000万元增资成光公司获得其10%股权,再以人民币18,000万元收购原告一及第三人樟树市润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成光公司90%股权。现两方就合同履行问题产生纠纷,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18年底做出了“适当战略收缩、聚焦主营业务、强化核心能力”的战略调整布局,通过剥离部分资产,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上述三个并购标的因宏观经济等客观因素,广告行业整体下滑,市场竞争加剧,经营业绩受到一定的影响;因银根紧缩,银行抽贷等因素,公司经营资金紧张,暂无多余资金支持子公司业务的发展,且抽调子公司部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影响了子公司后续业务发展;因股价下跌,原股东可获得交易对价大幅缩水,影响其经营积极性。基于以上原因,导致并购标的经营业绩不达预期,从而引发业绩补偿款支付及后续经营管理等一系列问题。为确保公司的稳健发展,公司欲通过原股东回购等方式对相关标的进行剥离,但由于在交易对价及具体条款方面未能达成一致,股权处置方案现在无法执行。相关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将导致其产生更大损失,故以股权转让合同履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提请司法判决处置。公司管理层将与相关方积极沟通,争取尽快在法律法规框架内妥善解决。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 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根据“聚焦LED主业”的战略规划,目前已处置了包括成都大禹伟业广告有限公司、广东叁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深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神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针对上述诉讼,公司将与相关方进行进一步沟通,确保公司的稳健发展。此外,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应诉通知书》。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