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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电源: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7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6 年 04 月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仁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罗小宝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365,774,962.03          730,881,871.68                       86.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21,143,155.92            68,902,736.49                       75.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06,272,756.52            63,006,411.66                       68.67%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19,747,078.84          -159,388,613.19                       163.3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0                     8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                      0.10                     80.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21%                    2.87%                        1.34%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减
总资产(元)                                     7,602,044,250.92        6,784,771,318.22                       12.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936,244,602.33        2,813,856,313.78                        4.3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5,300.2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4,341,506.87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916,153.9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2,538.10
减:所得税影响额                                                        3,384,499.32
合计                                                                   14,870,399.4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
                                                 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第一条规定:“非经常
                                                 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
募投资金的利息                          12,538.10 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
                                                 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
                                                 益”。本公司财务费用中有募投资金的利息 12,538.10 元,与公司
                                                 的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因此,本公司将此作为非经常性损益。
二、重大风险提示
1、政策性风险
    虽然可再生能源发电相关技术仍处于不断的进步中,但由于现阶段的发电成本和上网电价均高于常规化石能源,仍需政
府政策扶持。由于这些扶持政策均由各国政府自行制定,尽管全球节能减排的趋势不变,但如果主要市场的宏观经济或相关
的政府补贴、扶持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行业的发展和公司的盈利水平。为此,公司将加大对国内市场开
拓的力度,保持在国内市场的领先优势地位。同时积极开拓亚洲,美洲等新兴的光伏市场。同时除光伏逆变器业务外,公司
将积极发展其他新的业务增长点。如储能逆变器、电动汽车电机控制器等基于电力电子技术面向新能源领域的应用产品,以
及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等,减少政策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竞争加剧带来的毛利率降低风险
    作为国内最大的太阳能光伏逆变器制造企业,公司核心产品光伏逆变器市场优势明显,同时,公司的风能变流器产品也
具备了相当的竞争力。在国内市场巨大潜力的吸引下,越来越多企业进入光伏逆变器、风能变流器制造行业,公司面临的市
场竞争日趋激烈。虽然当前光伏逆变器和风能变流器市场需求呈持续增长趋势,但如果公司在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和成本
控制方面不能保持领先优势,公司产品面临产品毛利率下降的风险。为此,公司一方面进一步实现产品差异化,为客户提供
增值服务。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推出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的新产品,始终在市场上保持产品的差异性。另一方面坚定
不移推行成本领先的战略,保持产品的成本竞争力。
3、光伏电站系统集成项目施工管理的风险
    光伏电站项目投资金额大、周期短,既涉及到地面资源,又涉及到各类商业屋顶资源,不仅投资决策非常慎重,而且在
项目建设实施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工程延期,难以及时并网发电,给公司的工程管理带来了新的难度,工程的
流动资金需要加大。针对此风险因素,公司将会慎重选择工程项目,尤其是选择并网条件较好,补贴政策明确,装机成本可
控,工程毛利较高的项目,同时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公司将及时加强业
主工程的施工管理,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并按照沟通结果调整公司项目的施工计划,尽量消除和
缓解工程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通过为业主提供安全、高效、智能的光伏电站,进而满足客户的需求,提升公司
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的品牌。
4、应收账款周转风险
    随着国内市场的快速发展,公司会加大产品的销售力度,由于国内光伏行业项目金额大、付款周期长等特点,将会导致
应收账款较快增加并存在一定的回款风险。为防范信用风险,加速资金周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信用管理制度和赊销政策。
三、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3,938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曹仁贤           境内自然人           37.89%        250,560,000       187,920,000
新疆尚格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有 境内非国有法人          6.38%         42,206,400
限合伙)
麒麟亚洲控股有
                 境外法人              1.41%          9,304,614
限公司
郑桂标           境内自然人            1.22%          8,035,200         6,026,400
中央汇金资产管
                 国有法人              1.03%          6,831,700
理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四
                 其他                  0.87%          5,743,914
零六组合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夏新
经济灵活配置混 其他                    0.75%          4,966,288
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阳光电源股份有
限公司-第 1 期 其他                   0.75%          4,958,734
员工持股计划
乌鲁木齐昊阳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0.70%          4,620,000
(有限合伙)
赵为             境内自然人            0.65%          4,320,000         3,24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曹仁贤                                                                 62,6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62,640,000
新疆尚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42,206,400 人民币普通股         42,206,400
合伙)
麒麟亚洲控股有限公司                                                    9,304,614 人民币普通股          9,304,61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831,700 人民币普通股          6,831,700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六组合                                                  5,743,914 人民币普通股          5,743,91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新                                            4,966,288 人民币普通股          4,966,288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乌鲁木齐昊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4,62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620,000
(有限合伙)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开放式证                                                 4,008,039 人民币普通股         4,008,039
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六组合                                                       3,999,903 人民币普通股         3,999,903
郑桂标                                                                       2,008,800 人民币普通股         2,008,800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曹仁贤先生持有新疆尚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10.44%股权。除以上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说明
                                     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
                                     无
(如有)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期解除限 本期增加限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拟解除限售日期
                                       售股数     售股数
                                                                                           高管锁定股解限日期:在该高
                                                                                           管身份存续期间,每年年初按
曹仁贤                 187,920,000                               187,920,000 高管锁定      照\"上年末该高管所持有股份
                                                                                           总数的 25%解除锁定\"来重新
                                                                                              计算解限的股份数额
                                                                                           高管锁定股解限日期:在该高
                                                                                           管身份存续期间,每年年初按
郑桂标                   6,026,400                                 6,026,400 高管锁定      照\"上年末该高管所持有股份
                                                                                           总数的 25%解除锁定\"来重新
                                                                                              计算解限的股份数额
                                                                                           高管锁定股解限日期:在该高
赵为                     3,240,000                                 3,240,000 高管锁定      管身份存续期间,每年年初按
                                                                                           照\"上年末该高管所持有股份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总数的 25%解除锁定\"来重新
                                                                   计算解限的股份数额
                                                                高管锁定股解限日期:在该高
                                                   股权激励限 管身份存续期间,每年年初按
李国俊            360,000               360,000 售、高管锁 照\"上年末该高管所持有股份
                                                   定           总数的 25%解除锁定\"来重新
                                                                   计算解限的股份数额
                                                   股权激励限
刘磊              120,000               120,000                         2016-08-29
                                                   售
                                                                高管锁定股解限日期:在该高
                                                   股权激励限 管身份存续期间,每年年初按
周岩峰            105,000               105,000 售、高管锁 照\"上年末该高管所持有股份
                                                   定           总数的 25%解除锁定\"来重新
                                                                   计算解限的股份数额
                                                   股权激励限
宋诗               60,000                60,000                         2016-08-29
                                                   售
                                                   股权激励限
冯纪归             60,000                60,000                         2016-08-29
                                                   售
                                                   股权激励限
董劲柏             60,000                60,000                         2016-08-29
                                                   售
                                                   股权激励限
汪雷               60,000                60,000                         2016-08-29
                                                   售
                                                   股权激励限
其他激励对象     3,690,000             3,690,000                   2016-07-25/2016-08-29
                                                   售
合计           201,701,400   0   0   201,701,400        --                  --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8.49%,主要原因系预付电站系统集成业务相关的款项较多;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85.05%,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增光伏电站项目较多;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22.52%,主要原因系本期借款增加;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3.27%,主要原因系本期较多采用票据结算款项;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6.25%,主要原因系本期部分工程结转收入;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80.74%,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的奖金较多;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25.18%,主要原因系往来款及投标保证金增加较多;
其他流动负债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50%,主要原因系本期发行了3亿元短期融资券;
利润表项目:
营业收入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6.87%,主要原因系国内光伏市场的快速发展及电站系统集成业务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营业成本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96.3%,主要原因系随收入增长成本相应增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0.76%,主要原因系电站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增长,营业税金及附加相应增长;
销售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5.17%,主要原因系售人员薪酬、运杂费等增长较多。
管理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2.10%,主要原因系主要原因系本期加大新品开发,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提
高;
财务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63.98%,主要原因系本期本期汇兑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30.43%,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增加相应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投资收益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448.69%,主要原因系联营企业三星阳光的投资收益。
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7.61%,主要原因系本期营业利润增加,相应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增加;
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63.35%,主要原因系主要原因系本期电站系统集成业务支付的现金较多,另
外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职工薪酬、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增长较多;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143.86%,主要原因系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
期大幅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9306.20%,主要原因系本期发行了3亿元短期融资券。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报告期内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具体因素
      2016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577.5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3,489.31万元,增长86.87%。主要原因系本期电站系统
集成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0,099万元,另外随着国内光伏市场的快速发展,光伏逆变器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3,390
万元。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重大已签订单及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2月19 日,公司与合肥苏美达阳光发电有限公司就安徽省合肥市 68MWp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签订了工
程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64,600 万元(含税),截止2016年3月31日,该项目已确认收入33,073.98万元。
数量分散的订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重要研发项目的进展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核心竞争能力、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发生重大变化
的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公司生产经营、电站系统集成业务的需求进行采购的原材料品种发生变化而使供应商名单排名出现变化,除
此之外未发生供应商的重大变化及其他影响公司采购或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前 5 大客户的变化情况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客户群体包括大型发电集团、地方电力投资公司及系统集成商。由于这些公司的采购时间不同,以及电站系统
集成业务的建设时间不同,因而会出现不同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的排名变化,但不存在单一依靠大客户的情况。
年度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在2015年度报告中披露的2016年的经营计划为全年目标新增产值70亿元。公司一季度实现新增产值约11.56亿元,
从公司历年经营情况来看,下半年业务较上半年均增幅较大,公司有信心完成全年的经营计划。
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重要风险因素、公司经营存在的主要困难及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详见“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二、重大风险提示”。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
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来源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权激励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
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本公司担任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股
                                                           东曹仁贤先
                                                           生、郑桂标先
                                                           生、赵为先生
                                                           承诺:锁定期
                                                           满后,任职期
                                                                                                      报告期内上
                                 曹仁贤、郑桂 高管限售承   间每年转让     2011 年 01 月
                                                                                          任职期间    述股东均遵
                                 标、赵为     诺           的股份不超     31 日
                                                                                                      守相关承诺
                                                           过本人所持
                                                           有股份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6 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所
                                                           持有的股份
                                                           公司股份。
                                                           为避免与阳
                                                           光电源同业
                                                           竞争和保护
                                                           阳光电源其
                                                                                                      报告期内曹
                                                           他股东的合
                                              同业竞争承                  2011 年 01 月               仁贤先生严
                                 曹仁贤                    法权益,本公                   长期有效
                                              诺                          31 日                       格遵守了相
                                                           司控股股东、
                                                                                                      关承诺
                                                           实际控制人
                                                           曹仁贤先生
                                                           出具了《非竞
                                                           争承诺函》,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承诺:①在本
承诺函签署
之日,本人及
本人拥有权
益的企业均
未生产、开发
任何与股份
公司生产的
产品构成竞
争或可能竞
争的产品,未
直接或间接
经营任何与
股份公司经
营的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
能竞争的业
务,也未参与
投资于任何
与股份公司
生产的产品
或经营的业
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
竞争的其他
企业;②自本
承诺函签署
之日起,本人
及本人拥有
权益的企业
将不生产、开
发任何与股
份公司生产
的产品构成
竞争或可能
构成竞争的
产品,不直接
或间接经营
任何与股份
公司经营的
业务构成竞
争或可能竞
争的业务,也
不参与投资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于任何与股
份公司生产
的产品或经
营的业务构
成竞争或可
能构成竞争
的其他企业;
③自本承诺
函签署之日
起,如股份公
司进一步拓
展其产品和
业务范围,本
人及本人拥
有权益的企
业将不与股
份公司拓展
后的产品或
业务相竞争;
若与股份公
司拓展后的
产品或业务
产生竞争,本
人及本人拥
有权益的企
业将以停止
生产或经营
相竞争的业
务或产品的
方式、或者将
相竞争的业
务纳入到股
份公司经营
的方式、或者
将相竞争的
业务转让给
无关联关系
第三方的方
式避免同业
竞争;④如该
承诺函被证
明是不真实
或未被遵守,
承诺方将向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股份公司赔
                            偿一切直接
                            和间接损失。
                            持有股份公
                            司 5% 以上
                            股份的其他
                            股东:上海汉
                            麟创业投资
                            企业(有限合
                            伙)、合肥尚格
                            新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亦
                            分别向股份
                            公司出具《非
                            竞争承诺
                            函》,承诺:
                            ①在该承诺
                            函签署之日,
                            承诺方及其
                            控股或控制
新疆尚格股                  的企业均未
权投资合伙                  生产、开发任
企业(有限合                何与股份公                      持有股份公   报告期内上
               同业竞争承                   2011 年 01 月
伙)、上海汉                司生产的产                      司 5%及以上 述股东均遵
               诺                           31 日
麟创业投资                  品构成竞争                      股份期间     守相关承诺
企业(有限合                或可能竞争
伙)                        的产品,未直
                            接或间接经
                            营任何与股
                            份公司经营
                            的业务构成
                            竞争或可能
                            竞争的业务,
                            也未参与投
                            资于任何与
                            股份公司生
                            产的产品或
                            经营的业务
                            构成竞争或
                            可能构成竞
                            争的其他企
                            业;    ②在
                            承诺方仍持
                            有股份公司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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