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9年8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当面送达的方式送达,会议于2019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柯国庆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9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 2017 年发布的新金融准则以及财政部印发的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表决情况: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获通过。此议案需提请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特此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