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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丰智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新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19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而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9 年度(以下简称“本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年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阐述个人观点,为相关事项建言献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2019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八次,本人均按时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的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

二、 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查验,并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的基础上,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2019年4月12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15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重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2019年6月17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对公司《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4、2019年8月13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5、2019年10月17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宁波海得泽广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6、2019年12月13日,在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专业委员工作,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制度要求,积极召集并参与了委员会的会议,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并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等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本人认为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在本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事项,事前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充分的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二)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方面,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

(三)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议,提出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股东利益。

(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以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未发生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未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股东赋予本人权利的各个方面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个人专长,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独立董事:黄新奎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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