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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瓷材料: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09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控股的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2020年度具体担保授信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担保授信金额(万元)担保期限
1深圳爱尔创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深圳爱尔创口腔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15,0001年
2宜兴王子制陶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7,0001年
3江西国瓷博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5001年
4山东国瓷康立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佛山市三水区康立泰无机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 其子公司8,0001年
合计:——30,500——

备注:以上担保均在授权范围内上述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本年度所涉及的其他关联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温学礼先生因其2020年同时担任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电子”)独立董事,故与顺络电子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四、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六、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七、关于《关于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核查,立信具备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续聘立信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盛利军、孙清池、温学礼

2021年2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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